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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
发布日期:
 

序号

项目

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

1

水质

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(GB 5749—2006)。

2

服务水压

市政管网末端压力不低于0.14兆帕。

3

报装

 (1)用水申请手续完备、资料齐全的,小于50毫米管径的供水方案自报装之日起,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预算编制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(2)用水申请手续完备、资料齐全的,大于等于50毫米管径的供水方案自报装之日起,20个工作日内批复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4

施工

(1)交预算工程款后,具备施工条件的,10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。

(2)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,安全、文明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%。施工完毕后,做好场地善后工作。

(3)用水工程(包括室内和室外)安装完毕,经过验收合格,7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。

5

水表计量

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范要求的水表,发现问题,5个工作日内更换或送检。

6

抄表收费

抄表计费准确,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。

7

营业业务

(1)用户更改用水资料,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办理银行代扣费业务的,8日前办理的当月生效,8日后办理的下月生效。

(2)恢复用水(欠费),到我司办完有关手续后24小时内完成;水表拆除、更换及恢复用水(报停),3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,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8

供水保障

(1)接到报漏, 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。小漏(DN≤300mm)修复不超过24小时,大漏(DN>300mm)立即止水,连续抢修。

(2)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以媒体、通告、电话、传真等形式告知用户。

9

咨询

建立首问责任制.咨询不能当场答复的,一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咨询人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。

10

监督与投诉

接到用户投诉,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,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如遇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。投诉电话:84813685,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西路22号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,邮编:5114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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